遇到醫美黃牛該怎麼辦-2?

有些診所會打價格戰,以「水貨」、「平行輸入」 等字詞來說服消費者,醫美產品可以用這樣的方 式來兜售嗎?

必須先說明的是,「水貨」、「平行輸入」不代表就是「假的」, 但在藥品及器材上,「水貨」、「平行輸入」很大可能是沒有向衛 福部合法申請取得許可證的藥品或器材,視情況可能構成藥事法上 的「偽藥」或「禁藥」。
而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,依藥事法除了可能會有刑事責任外, 如果以「水貨」、「平行輸入」作為招攬病患甚至作為廣告內容使 用,則有可能違反了醫療法第61條「不得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 之不正當方法,招攬病人」、第86條「醫療廣告以其他不正當方式 為宣傳」,依醫療法第103條可能會遭到主管機關處以5萬元以上, 25 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
若院所、廠商被發現使用山寨、偽造的醫美產品, 在法律上會受到哪些制裁?民眾可以向哪些單位 檢舉?

藥事法第 82 條規定:「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,處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。犯前項之罪,因而致人 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以 下罰金;致重傷者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億五千 萬元以下罰金。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 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」所以, 如果使用山寨、偽造的醫美產品,最重可以處十年有期徒刑,得併 科最高一億元罰金;如果因而造成使用之消費者死亡,最重可處無期徒刑,罰金更是有可能併科到二億元。另外如果是未經核 准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,醫療法第84條也有相應的刑事責 任。如果三用了合法的藥物名稱、仿單或標籤,依醫療法第 86條也會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最高2千萬元的罰金, 責任相當之重。

另外,民眾若因而受有傷害,除了可以主張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提起刑事訴訟外,更得另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 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。此種由於涉及的都是刑事及民事責 任,所以都是向地檢署或是法院提告唷。

如果不幸真的發生山寨品的醫療糾紛, 消費者可以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及申訴?

術前基本上應該是還不會發生偽藥或是醫療器材的糾紛, 但保障自身權益,還是要在術前先確保施打的藥品或是醫療 器材為真;如果事後發現施打的藥品或是醫療器材為偽造, 除了向司法機關提告外,也可以先向主管機關(中央為衛福 部;地方為各縣市地方政府衛生局等)檢舉或申訴,如果經 主管機關查緝發現有刑事責任,主管機關也會移送司法機關 處理。但無論術前術後,多注意、多做功課,都是預防接受 到不良藥物或醫療器材的不二方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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